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西检
偶发的一次交通事故,受了伤赔了钱,徐某没想到痛,却嗅到了“发财”的门路。
接下来的半年时间,他故意制造 “事故”十余起,老伤谎称新伤,以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名义,骗取对方车主6万余元。
最终,东窗事发,难逃法网。
经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起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2019年9月7日晚,徐某骑电动车沿莫干山路骑行,经过一加油站时,一辆汽车拐弯出来。
徐某刹车不及撞了上去,事故造成其左手骨折。经认定,因汽车驾驶员转弯未让直行,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获赔5万余元。
徐某受了皮肉之苦,脑子不知为何想歪了——他觉得可以趁着身上有伤,故意制作事故,骗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
他“总结”了之前事故的经验,专门找那些正在转弯或调头的车辆,故意骑车撞上去倒地,利用“转弯让直行”的规则“碰瓷”。
屡屡发生事故,且事故类型单一,徐某的行为引发了警方的注意。
2022年8月,徐某被抓获归案。
经查,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期间,徐某驾驶共享单车,寻找正在转弯或者调头的机动车,后控制车速故意与机动车发生刮擦或者碰撞,伪造交通事故十余起,再以老伤谎称新伤到医院检查,并要求机动车车主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骗得6万余元。
杭州西湖区检察院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徐某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