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永修县交通运输局对抚州市东乡区安鑫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永修交超罚【2023】006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抚州市东乡区安鑫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永修交超罚【2023】0063号违法行为类型: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违法事实:抚州市东乡区安鑫物流有限公司赣F05768.赣76A5挂车辆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处罚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55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6处罚机关:永修县交通运输局数据来源单位:永修县交通运输局数据来源单位代码:1136042501460488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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