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昌海关12360)
原标题: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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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
税款电子支付来了!!!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企业支付海关税款的便捷性,根据海关总署统一安排,南昌海关决定自2023年9月4日起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试运行工作。
企业可使用新一代税费支付系统,足不出户完成税款支付业务办理。下面小编就带大家解锁新功能吧。
前 期 准 备
1. 支付企业使用法人卡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选择“金融服务”-“签约管理”-“三方协议签约”-“协议签署”。
2. 选择签约关区和银行,填写缴款账户等信息后,发送签约申请。
3. 经海关和银行校验相关信息后确认签约,协议生效。
小tips
对于已签约且签约银行及账户未变的,无需再次签约;签约银行或账户有变化的,需再次签约。
支 付 流 程
1. 生成缴款书:海关以“担保企业”或“担保企业+电商企业”为查询条件,汇总生成缴款书。
2. 税单查询:支付企业登录“单一窗口”,选择“税费办理”—“货物贸易税费支付”—“支付管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单支付”—“未支付”,查询本单位的待缴税单。
小tips
如需查询税单对应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明细,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跨境电商”-“跨境电商进口”-“税单管理”模块查询。
3. 电子支付:支付企业登陆“单一窗口”,选择“税费办理”-“货物贸易税费支付”-“支付管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单支付”,在“未支付”界面勾选拟支付税单,通过“申请支付”(企业支付两级审批)或“直接支付”功能支付税款。
4. 税单核注:税单电子支付成功,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系统将自动核注税单,并返还原核扣的税款担保金额。
小tips
如电子支付未成功,可按原有模式前往现场海关进行办理。
5. 获取完税凭证:目前暂无企业端税单版式打印功能,企业若有实际需要,可向申报地海关申请进行缴款书打印并加盖公章,作为完税凭证。下阶段,海关总署将进一步推出跨境电商缴款书自主打印功能,届时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自主打印缴款书。
常 见 问 题
1. 税款何时开征?
关员在海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作业系统中汇总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单后,即开始计算缴款期限。同时,海关业务系统将税单数据发送至“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端。
2. 谁可以支付?
跨境电商税单汇总方式有“担保企业”或“担保企业+电商企业”两种。以“担保企业”汇总的,仅担保企业可以查询并支付税单;以“担保企业+电商企业”汇总的,担保企业和电商企业均可查询并支付税单。
3. 税单是否可以双抬头?
“担保企业”汇总的,税单为单抬头,即担保企业;以“担保企业+电商企业”汇总的,企业支付时,系统默认实际缴款单位为税单抬头之一,企业勾选另一家企业(担保企业或电商企业)的,税单为双抬头。
END
审核:关税处
供稿:赣州海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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