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首发规定
Q:首发规定里面那些,两年和24个月有啥不一样吗?如果起始时间是21年10月,24个月自然是指到23年10月,但是两年的意思可能就是指到23年年底吗?A:法律都是自然月的概念,会计上都是会计年度的概念,都是24个月。
2、注册资本
Q:请教:发行人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是不用全部实缴?A:重要子公司视同上市主体。不重要也会建议你交齐。
3、减持股权
Q:求问各位大佬,发行人上市时实控人承诺不减持股权的话,这个不减持是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开始算起,还是从股权完成交割开始算起呢?A:IPO锁定是股票上市之日,收购是取得股份之日(登记)。
4、印度注册公司
Q:请教各位大佬:公司后续可能需要在印度开展业务;是到香港还是新加坡注册控股公司好?有对新加坡或者印度注册公司和开展业务熟悉和了解的吗?A:对印度公司的控股公司设在哪更好不了解,最近确实有很多公司去新加坡设公司,也有从香港往新加坡迁。在新加坡设公司,可以找新加坡的“工商代办”也可以找新加坡律师,律师肯定是更贵。但是如果涉及到合资之类还是需要新加坡律师处理协议。
5、IPO企业贸易类收入比例
Q:兵总,IPO企业贸易类收入一般建议控制在多少比重以下?A:没有比例限制,核心是扣了贸易还满足IPO条件。
6、涉农企业
Q:想请教下,如果是从种植、仓储物流、销售全部都从事的企业,也不能IPO吗?A:对。
7、跨境航空物流IPO
Q:兵总,做跨境航空物流平台的可以IPO吗?A:物流一直不限制。
8、知识产权出资
Q:各位请教个问题,背景:A公司注册资本1亿,其中7100万元为知识产权出资(该7100万元全部是B业务的专利),评估值过高,出资不实,要进行规范,剩下的2900万元是货币出资。因A公司涉及两块业务(业务B和业务C),为了进行业务调整,通过分立成D公司和E公司的的方式来划分两块不同的业务,其中D公司装B业务,E公司装C业务,E公司为拟上市主体。问题是:现在考虑分立的时候将7100万元B业务的专利出资形成的注册资本全部分给D公司来,现金出资的2900万元注册资本分给E公司。以上方案可行不?能否彻底解决拟上市主体E公司2900万元出资的真实性问题?是否需要在分立后,E公司还需要按照比例(71%)用现金补足出资。A:分给谁都行,7100万分给谁谁补。
9、辅导期间企业迁址
Q:请问各位专家,有遇到过辅导期间企业迁址的情形吗,如果迁址换了证监局,原有辅导时间能够继续计算吗?谢谢!A:不能。主要是没见过几个迁的走的。
10、跨境电商公司
Q:请教各位,跨境电商公司,比如卖到美国,在美国通常会有销售公司,如果设置成大陆主体的子公司,在美国境内会有一些贸易上的的限制。请问如何设置?找代理公司或者香港子公司可以吗?A:去年上了几家,都是一个模子出来的。香港美国都可以设销售公司,还有的设到云南。
11、硬科技
Q:丰巢报了科创板,好奇他的研发费用实不实,是硬科技不?A:谁知道呢,pcb都成香饽饽了。
12、税务
Q:请教下税务专家,合伙企业早两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因为早几年税务对这个管得没那么严,当时税局也说就交20%,当然这个没有书面证据,就按照20%缴纳了合伙人的个税,现在秋后算账,严格按照经营所得最高35%要求补交个人所得税,这个是税法要求没得说。但滞纳金,税局要求全额补缴滞纳金,比方原来缴了100万的税,现在根据经营所得最高累进要交税120万,税局要求按照120万乘以逾期天数缴纳滞纳金,而不是差额部分20万为基数。打了税务咨询热线,也没用,办税人员也表示你们尽管申诉,除非你们有书面证据当年是税局核定告诉你们就根据20%交,就可以只部差额部分滞纳金。税局是先退100万,再交120万以及滞纳金,这个感觉很不合理啊,有啥办法吗。A:这不是税务专家解决的问题,是税务局长要解决的问题。
13、新三板精选层
Q:请问下,现在新三板精选层的标准是什么呢?A:现在没有精选层了,北交所就是原来的精选层。
14、对赌协议
Q:对赌协议啥叫自始无效,一开始投资人不肯签啊。A:申报前签署确认一开始无效,不然确认金融负债。
15、境外上市新规过渡期
Q:求问各位大佬对于境外上市新规过渡期的理解,如果说vie架构、涉足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在3月31日前申报港交所,是不是补备案就可以。相比于3月31日之后申报的,是不是速度上更有优势呢?A:是的。3月31日之前已提交申报但尚未通过聆讯的,在上市之前补备案就可以。H股模式才需要国际部批文。你们这个不是VIE吗,红筹模式上市以前不归证监会管,新规之后才纳入监管范围。
16、国有控股
Q:请教各位大佬。背景:国有控股的公司90年度初在港股上市,由于经营问题,现在市值不高,同时因为国资保密等方面的考虑,想进行私有化退市,然后重组后在国内重新上市。问题:1、这类港股企业私有化退市,国资和证监会方面有什么要求,另外资金方面,外汇管理又有什么限制?有哪些规定可以查询呢?2、大致的私有化流程是怎样的?A:如果是地方国资,以我的理解没有特别限制,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走相应的流程就行。如果涉及央企,那可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授权不同差异比较大。
17、劳务派遣
Q: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关于劳务派遣的辅助性岗位的认定问题,《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里解释为“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一家公司的核心生产工序包括A和B,劳务派遣人员可以从事A和B工序然后解释为辅助性岗位吗,典型的辅助性岗位有哪些?A:门卫、保安、保洁之类,或者非核心工序,你这种情况,需要对所述的A、B核心工序进行细分或者通过劳务外包方式解决,按劳务派遣可能难度较大。
18、无法控制股东大会
Q:各位大佬,请教个问题哈。某公司A三个股东BCD持股都在50以下,B是第一大股东,CD的实控人都是某市国资委,合计持股为58%。BCD各方或CD合起来都不能够控制董事会。BCD单方都无法控制股东大会,但CD合计持股超过股东会普通表决比例要求。A公司刚成立,目前BCD都不并表。这种情况下,能认定为公司A无实控人么。感觉特殊一点的背景是CD上面是国资委不是自然人,且BCD都是上市公司。A:无实际控制人最合适。
19、主板平移
Q:现在主板平移报进去,大概几天会受理?A:五个工作日,一般两天,签字页也有报上去当天就披露的。
20、港股上市的书
Q:各位大佬:有没有比较好的介绍港股上市的书求推荐。A:有本老一点的书,李寿双的《红筹博弈》,里面有些涉及的法规已经更新,但基本原理和境外上市主要事项没有变。
21、同业竞争
Q:请教一个问题,一上市公司,暂且将他的产品定义为1.0,为了产品迭代,想研发2.0的产品。又因为研发投入较大,怕影响现在上市公司业绩,想放在体外研发,销售。现设立一合资公司,上市公司持二十几%股份,团队持二十%,基金持五十几%。基金退出方式是将来等上市公司收购。想请问一下各位大佬,这个合资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证监会会不会要求上市公整改?A: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和自己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间的,你这个案例是上市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明面上是产业投资,好好解释不太会归类到同业竞争,贝瑞下面的和瑞可以去看看。
22、重大资产重组
Q:请问各位老师,最近是否有关注新动力这家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已召开,重组预案已披露,但是主办券商尚未确定,重组预案内容犯了低级错误(抄别的预案把标的公司名字以及股票价格都抄错了),并因此收到交易所问询函,实控人全部股份都质押了,上个月还司法拍卖了一部分,现在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这都能行?A:看看交易所的问询函,大写的嫌弃。
23、实控人被追刑责行政处罚
Q:兵总,请教一个问题。如果实控人做了应该追刑责的事,但是行政处罚之后,公安局没有立案。这个事如果披露在申报材料里,如果被问了,要怎么去兜底?现在券商和律师说要公安局出个就这事的说明,但这没法找公安出啊,公安说你找我立案吗?A:1.律师发表意见不构成刑责;2.时空人没有任何犯罪记录;3.公安机关做个访谈,没有接到报案和线索跟时空人有关的。
24、研发费用
Q:请教一下,有个项目研发费用没规划好,研发费用率低于3%了,上创业板是不是有点难?A:等一年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