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目前正在考虑调整商标申请规则,拟要求美国境外商标申请者必须委托美国执业律师进行商标注册。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统计数据显示,在过去的6年里,来自中国的商标申请数量足足增长了10倍以上。然而,由于对美国商标体系制度了解不充分,多数中国企业在美国的申请,均是凭借对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理解来操作美国商标的申请;如此操作模式,不仅导致中国企业在美国面临多重商业以及法律上的风险,更是已经引起美国商标局的高度关切。
不同于中国商标申请注册在先原则,美国采用的是商标使用在先原则,商标申请人应当以实际使用(Actual Use)或者意图使用(Intend-to-Use)为基础提交申请。同时,美国商标实践中并没有“类似群”的概念。因此,使用过于依赖宽泛的商品/服务描述,复制中国商标申请时提交的标准商品/服务,在美国并不可行。相反的,在美国申请商标时,申请人需要对所有商品或服务进行准确以及详尽的描述,确保其尽可能精准地描述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多数中国企业对这一点要求不甚理解 – 一般来说,就直接签署美国商标局要求的声明书,造成了最后的商标不仅仅有“虚假”表述,法律上的“欺诈”问题,更是为日后在美国商业拓展下埋下污点。
因为来自中国的商标申请不仅量大,大部分的商标更是有着以上严重的“缺陷”。久而久之,上述问题已经引起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广泛关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目前正在考虑转变其商标申请规则,拟要求美国境外商标申请者必须委托美国执业律师进行商标注册。消息显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将在今年11月出台草案,并征求意见,预计最早于2019年7月生效。
永新知识产权一直致力于为中国企业提供海外商标申请服务并拥有丰富的海外商标注册管理经验。Amy Hsiao女士(美国律师)是永新知识产权在美国的专业顾问,为许多世界500强公司以及初创企业提供境外商标法律服务以及全球品牌、并购布局策略,获得客户广泛好评。您如果有美国商标申请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和我们联系。
萧律师(Amy Hsiao,个人微信账号:inweni180)专注中国法律服务, 帮助西方企业在中国和亚洲其他30多个国家发展和保护他们的品牌,是公认的中国商标专家。萧律师英语及普通话流利,并经常用中英文发表作品。萧律师多次在美国和英国为企业法务举办的会议以及CLE活动上作报告。在大中华地区,萧律师也经常发表演讲,为企业提供全球知识产权策略方面的咨询,以及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商标改革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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