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我觉得这个认定还是很清楚的。
产品拆解后的内部结构是否跟宣传相符?厂商产品符合何种质检或者认证标准,是否通过检验;发票虽然没有,但是有亚马逊的电子订单兜底,有一点问题,但问题不大。315发起行政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就可以直接请律师做。整体案件还是很清晰明了的,相关律师拿到细节后,基本还是很愿意接这种案子的。315点行政调解不是万能的,在产品无强制性国家认证标准的前提下,如果产品在对外宣传和规格书上没有做出超标的承诺和宣传,企业无违反工商行政条例的情况下,拒绝调解或者承认有问题退货退款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再做更多的经济和名誉诉求,是不恰当,或者也不为工商行政判罚管理所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