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想参与医保家庭共济
除了主账户人要参加苏州职工医保
家庭成员也得参加江苏的医保
(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尤其是参与城乡医保的
因为每年有固定的集中缴费时间
错过了没去登记缴费
就参与不了家庭共济
现在能补缴吗?
错过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怎么办
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苏州户籍人员、没有在学校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苏州户籍学生以及苏州籍尚未参加国内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留学生,因故错过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且上一医保年度正常缴费的,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补办缴费手续。
在补缴全年个人缴费部分后,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追溯。

重要提醒:
1.应在每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及时缴纳下一年度的费用,保障全年享受医保待遇。
2.参加了苏州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持本人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全市医保定点机构扫码刷卡,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提醒一下
苏州城乡医保主要面向苏州户籍居民
以及部分外地户口
但申请了积分入医的儿童、学生等
正常在苏州参保后
就可以申请家庭共济
??
家庭共济使用范围
(1)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相关规定;
(3)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
(4)缴纳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
(5)支付家庭成员购买本省及设区市政府指导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办理流程:
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按照自愿原则,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线上办理:
江苏医保云APP自助办理,由授权人(即主账户人)登陆江苏医保云APP与各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共济关系。
点击“我要办-家庭共济”功能模块;点击“共济账户绑定”,根据提示添加共济使用人(如需添加多人可重复操作)。

医保共济实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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