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沈阳晚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沈阳市总工会将12月定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月”。“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月”以“凝聚力量保稳定 服务社会构和谐”为主题,主要覆盖范围为全市企事业用工单位,重点针对调裁诉一体化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情况进行展示推广,开展集体协商,维护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职工线上心理健康测评项目受到了职工欢迎。职工下载“沈阳e工会”APP,点击轮播图或活动专区进入,输入测评码“FE5816A9”,按顺序依次点击进行测试作答,完成所有测评试题,即可查看“职工心理健康测评”结果。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月”期间,沈阳市总工会还在“沈阳e工会”APP推出了法律知识问答、心理知识微课堂等活动。同时,沈阳市总工会加强线上职工心理咨询服务,组织7家心理咨询社会合作机构,针对一线医护、社区工作人员等人群进行线上预约、线上疏导、线上咨询等专项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截至目前,法律知识问答活动在线浏览量13251人次,参与答题人数1778人次;通过组织5家心理咨询社会合作机构采取比价方式,选取一家开展网上心理健康测评活动,在线浏览量85873人次,参与测评人数7481人次;心理知识微课堂在“沈阳e工会”APP职工学堂专区和电子工会会员服务卡视频号中上传视频9个,在线浏览量达15591人次。
此外,“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月”还开展了督导推进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建设、企业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帮扶经营困难企业专项行动、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专项展示活动以及推荐劳动关系样板站点工作。按照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选树“有平台、有队伍、有制度、有保障、有标准、有成效”的“六有”劳动关系样板站点要求,沈阳市总工会在全市“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中,组织推荐“沈阳市沈河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朱剪炉站”和“大东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两家为国家级“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研究下发《沈阳市工会培育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工作方案》。◎刘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