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 3 月 6th, 2026

近年来,口罩已然成为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用品。一些黑心商贩看到其中利益,打起了这个奶酪的歪主意。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制售假冒“廖源堂”注册商标口罩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杨某、金某等5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6月间,李某、杨某、金某等人未经“廖源堂”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共同商量将没有商标的白片口罩加工成该牌子医用外科口罩在电商平台销售,牟取暴利。三人分工明确,截止案发时,共计非法经营8.8万余元。其中,李某、杨某负责投资购买生产设备及原材料等;李某负责进货、仓储;杨某负责网络销售;金某负责订货、财务、传送发货信息等事务。欧某明知上述人等制作假冒口罩,仍提供加工制作场所,并加工打包、安排发货,从中非法获利约5000元。雷某明知上述人等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在未提供制作参数的情况,按照金某提供的“廖源堂”包装袋样品,制作包装袋,并销售给上述人等,从中非法获利9200元。

△图为被告指认假口罩存货现场。

经鉴定机构鉴定,涉案口罩不符合国家医用行业标准。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委托,鉴定机构认定,涉案口罩均为假冒“廖源堂”注册商标的商品,外包装及合格证均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印刷。

可御可甜 有颜有料 惩罚整蛊任你选 >>进入直播间与主播亲密互动

△图为被告指认假口罩生产设备。

上述5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雷某、欧某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雷某积极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李某虽自动投案,但当庭翻供。李某、杨某、金某无悔过表现,当庭拒不认罪。

法院认为,李某、杨某、金某等5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本案系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大肆制售假冒注册商标防疫抗疫物资的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大,影响较为恶劣;系共同犯罪,李某、杨某、金某系主犯,雷某、欧某系从犯。

综上,法院根据5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眼下正值暑期出游高峰期,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科学佩戴口罩,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尤为重要。广大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生产厂家、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等。一旦发现可疑,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避免假冒伪劣口罩给更多的人带去伤害。

来源:岳麓区人民法院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

Avatar photo

作者 UU 13723417500

友情提示:现在网络诈骗很多,做跨境电商小心被骗。此号发布内容皆为转载自其它媒体或企业宣传文章,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无意冒犯,如有侵权请联系13723417500删除!

声明本文由该作者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发表回复

服务平台
跨境人脉通
专利检索
U选Market
选品平台
展会&沙龙
群通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