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的跨境电商本质上来说并没有改变,还是属于国际贸易,只是增加了配套服务,尤其是物流服务和结算服务。利用这次机会,笔者尝试将跨境电商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做了一个总结性的分析,叫做“三横三纵矩阵”,希望能够透视骨骼一般看清跨境电商的肌理。
跨境电商的三横
这是国际贸易和跨境电商的三横,笔者相信诸位业者都属于其中某个层次,我们花一点时间来看里边具体的存在。
就贸易商而言,我们居于中间层次,这里我们常见的有国内供应商,海外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银行及支付平台。这个组成基本涵盖了目前的众多业者与业态。同理,国外也如此,举一个印度的跨境电商例子,一个印度跨境电商要把产品卖到中国,他干的第一件事情是找一个工厂,然后贴上或不贴上自己牌子,在网上卖给一个中国的买家,然后用PAYPAL付款,用ARAMAX快递寄到手上。反之亦然,一个深圳的跨境电商要把手机壳卖到德国,在深圳组织货源,用PAYPAL收款,然后用EMS小包寄到客户手上。
这个简单的交易出现了跨境电商贸易层次的基本成员:生产供应,贸易交易以及结算。那么,我们做跨境贸易的除了关心自己的产品,接下来就是物流的交付。我们往下看。
跨境下游的物流层次,对跨境电商而言,邮政、快递、海外仓库是我们常见的。实际的物流交付方式也就以这三者为主。
物流盈利还是靠规模和距离。
物流盈利的第一个因素是距离,这个大家都能理解。跨境物流商做到英国、德国、巴西及俄罗斯,距离的延伸需要最基本的燃油成本、劳动力成本及承运载体运营成本。笔者走过30多个国家,物流行业的地区差异非常大,但物流本身更需要的,是规模化。
规模,做空运的都知道叫做TONNAGE IS POWER(吨量就是力量),iPhone6面世,第一批100多吨货量能把其他客户完全挤走,未来3个月你要找这航空公司获取舱位,也是强人所难;规模在海运方面则主要是箱量指标,地球上90%的货物还是靠海运交付的,现在海运仓的做法也是看中了海运价格分摊到SKU(库存量单位)以后相对便宜,因此才会出现“海运交付+海外仓发货”的模式,本质还是规模效益。
贸易的上游层次,是法律。这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一点。在真实的跨境贸易和物流当中,每个节点都受到法律层次的约束,包括中国及目的国法律的多层次的约束。可以说,法律就是我们的工作圣经。我们认真看这三横当中法律层次,核心就是海关。
就笔者的理解而言,全球海关都以“税”为核心点,包括DRAWBACK(退税),DUTY(关税) 和TAX(税),DRAWBACK也就是退税政策,DUTY固然是关税,TAX还应当包括增值税、销售税和所得税。
跨境电商情况下,涉及到“税”主要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主体认定,货是谁的?第二个是,退税与否,交税与否?可以说,在法律层次而言,对整个跨境电商业态具有决定意义,总结而言则是:“税决定物流,税决定贸易。”
跨境电商的三纵
相对第一部分的“跨境电商三横”展示了业态内的各种产业,跨境电商的三纵则直观地体现了跨境电商的主体。
好了,我们说三横主要是跨境电商的层次,现在说三纵是跨境电商的主体。不管是B2C,还是B2B,还是B2ABCDEFG。笔者很反对这种模式化的伪装高大上,实际上跨境电商的主体,本质就是做贸易的,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就是跨境零售,中间就是一般贸易。
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的核心问题还是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服装及新兴的3C产品,进口集中在保育类别的奶粉、健康食品及美容产品( 化妆品)。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之间在SKU成规模化后,开始出现一般贸易形式。比如进口一罐奶粉叫做跨境进口,进口50吨奶粉叫做一般贸易。反之亦然,无论两者怎么变,投资方怎么改称呼,只要规模化就是一般贸易。
行文至此,诸君开始慢慢接触到了跨境电商的本质还是在做国际贸易,只是随着结算条件及物流发达以后才开始形成的小规模个人出口,一旦成规模,又回到一般贸易的轨道。实际上,在一般贸易上,没有任何本质的改变。
总结而言,跨境电商的主体就是:出口个体,进口个体及一般贸易。
跨境电商的三横三纵矩阵(ICL矩阵)
言至此,三横讲业态,三纵讲业者,三横三纵的结合就是跨境电商的矩阵。这里涵盖了三横,跨境电商面对的法律约束,贸易主体和物流交付;三纵,跨境出口,一般贸易和跨境进口。
诸位不妨细看此矩阵,基本涵盖了业者的前世、今生与来世。前世,我以前做什么;今生,我现在做什么;来世,未来打算做什么?即便是一个做法律咨询的业者,亦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这个矩阵的每个节点都是一个产业,而这个矩阵的整体则构成了跨境电商的产业结构。
可以说,每个节点的产业内涵既包括“个体户”也包括“平台”,节点的外延则反映了该产业所受到的制约。
这在最近的跨境电商研究中,目前还没有发现,也算是我们的一个总结成果。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吧,这个矩阵构成了跨境电商的产业结构,也分析出跨境电商的本质:中国产品以中国服务交付
近年来在新技术的推动下,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外贸的新增长点和重要力量。2020年5月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文件,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营口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上之前已经获批的59个,至此,全国将有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覆盖30个省、自治区、市。国务院将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2020年10月13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统计,前三季度,我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1873.9亿元,增长52.8%,市场采购出口5098.6亿元,增长35.5%。作为新兴贸易业态,跨境电商凭借其线上交易、非接触式交货、交易链条短等优势逆势上扬,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力量。
RCEP协议生效后,5个成员国内的贸易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将逐步削减,其中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以此保障商品的自由贸易,尤其是中国和日本首次达成双边关税减让安排,这些无疑都为蓬勃发展中的跨境电商带来重大机遇。
RCEP一共有20个章节,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以及自然人临时移动4个方面的市场开放及相应规则,并纳入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及中小企业等多项现代化议题。其中有诸多关于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这些举措在减免关税、提高贸易标准化水平以及削弱贸易壁垒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专家认为,随着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我国跨境电商相应的交易成本也会随之下降,使得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变得更简单,同时商品进口成本大幅下降,这会很大程度上提升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有助于实现跨境电商行业的规模经济发展。
2020年12月1日国务院常委会议部署落实RCEP实施生效有关工作。专家指出,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本就走在世界前列,RCEP签订后这种优势更为明显。届时,区域内各成员国的资源、商品流动、技术和服务资本合作,以及人才合作将会更加便利,有利于创造价值和整合资源,这将为我国跨境电商在海外仓的建立与运作、东亚和东南亚市场的建立以及国际人才的招聘方面带来巨大机遇。尤其是在B2C模式上,原来所面临的地域文化差异、物流配送难、支付信任以及宽带成本和网速限制等现实问题将会随着区域经贸一体化逐渐得以解决。
未来跨境电商发展更强调品牌化和海外目的国本土化,这些都需要跨境电商企业大量的海外资本投入。2020年很多头部跨境电商企业布局海外仓,RCEP区域内规则统一以后,对于区域内的投资者来说,进入了一个国家等于进入了区域的全部国家,这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效率最优化。同时,区域内跨境电商市场将从野蛮生长逐步转向规范发展,并围绕跨境电商形成一个紧密的生态链和服务链,继续促进跨境电商的转型升级。
另外,区域一体化大市场的形成将释放巨大市场潜力,进一步促进区域内贸易和投资往来,而随着跨境电商便捷度的提升和零关税带来的商品价格优势的释放,将进一步加速海外高端消费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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