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光明日报北京7月26日电(记者张翼)《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26日正式公布,这是我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清单明确列出针对境外服务提供者的11个门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凡是在清单之外的领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对境内外服务提供者在跨境服务贸易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准入,开放度、透明度、可预见度都大大提高。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出台《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是在新发展格局下,我国主动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对于我国在更大范围内扩大开放进行压力测试,以及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
负面清单模式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是国际高标准自贸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作出开放安排的一个主要模式。和过去在某一些具体行业、比较零碎地作出一些服务业的开放安排不相同的是,《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对服务贸易管理模式的重大突破,是一项制度型开放安排,有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提升我国整体开放水平。
对接国际高水平的经贸规则,《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在编制过程中,始终考虑作出主动开放安排。放宽了服务贸易领域内的准入限制,在专业服务、交通服务、金融等领域作出了水平较高的开放安排。这个开放度是我们自己主动而为,超过了我国入世的承诺,也高于目前我国已经生效的主要自贸协定相应领域的开放水平。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是海南的三大主导产业,《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围绕更好地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了放开外籍游艇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引航限制等一系列开放措施,将有助于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
“为了保障开放举措的安全实施,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我们将按照要求,重点做好监管和风险防控两方面的工作。”海南省政府副省长、秘书长、省委自贸港工委办主任倪强表示。
《光明日报》( 2021年07月27日10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