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结合当前疫 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市里要求,沁水县将启用“健康之家”为有单独隔离需要的无症状、轻症人员提供服务。
一、“健康之家”有关事项
我县共启用“健康之家”2家:河源宾馆和龙城宾馆。河源宾馆位于龙港镇柳庄社区,可入住70人。龙城宾馆位于嘉峰镇长畛村,可入住70人。
1、入住费用:住宿费不高于平时市场价(包括免费赠送2瓶500毫升矿泉水),餐费每人每天50元(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按照实际居住天数和用餐费用据实结算。
2、入住期间,如需用药(主要指退烧、止疼、止泻等药)、核酸检测,按照有关规定,由宾馆服务人员负责提供,费用自理。
二、服务人群
按照个人自愿、公平公正、有偿服务的原则,我县常住人口中无症状、轻症人员可申请入住。有较严重基础疾病、年龄较大有合并基础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在“健康之家”不具备诊治条件的人员不可入住。
三、入住流程
(一)自愿申请。申请入住人员发现自己是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人员,凭本人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向所在村(社区)进行申请。
(二)研判评估。由县、乡两级防控办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可以入住的人员,由所在乡镇和村(社区)通知申请人。
(三)签订承诺。申请人接到通知后,签订自愿入住“健康之家”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自行前往“健康之家”进行入住。
(四)终止服务。自愿入住对象在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35或期间自愿转居家的人员,可终止入住服务。入住期间,宾馆与县人民医院建立转诊机制,一旦遇到危重病人,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沁水县疫 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